心力衰竭分為慢性心衰和急性心衰,急性心衰的分級,通常需要醫生的查體和輔助檢查的結果來進行分級。慢性心衰一般採取的是紐約分級,患者可以通過自身的臨床表現來自行分級,慢性心衰分為Ⅰ-Ⅳ級:
心功能Ⅰ級是心功能最好的情況,是指心衰的病人平時的任何活動都不受限制,並不會出現呼吸困難、乏力等臨床表現。
心功能Ⅱ級指的是日常自理的生活活動不受限制,比如喝水、吃飯不受限制,但是做家務,如擦地等體力活動就會受限,做這些體力活動之後,患者會有呼吸困難、乏力等不舒服的表現。
心功能Ⅲ級指的是體力活動以及日常的生活活動都會受限,都會使患者有呼吸困難、乏力等心衰的表現。
心功能Ⅳ級也就是最嚴重的一級,指的是患者不能從事任何的體力活動,即使在安靜的狀態下患者也會出現端坐呼吸、喘憋等等的情況,這種情況需要去醫院治療。
心衰的這種分級是根據症狀來定的,並不是固定不變的,通過治療可以使心功能級別從Ⅲ-Ⅳ級改善到Ⅰ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