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聽力篩查採用耳聲發射檢查,一般是6個格為通過,只要不超過20個格,均是在正常範圍內。初篩為新生兒出生後3-5天所做的聽力篩查,復篩為新生兒42天左右所做的聽力篩查,適用於以下情況:初篩沒有通過,或可疑通過者,重症監護室內觀察超過48小時的患兒,早產兒,有孕期宮內感染者等。如果兩側聽力篩查均未通過,需要在新生兒三個月時,行腦幹誘發電位檢測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