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後遺症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一、運動障礙,表現為運動僵硬或運動遲緩,即癱軟。二、感覺障礙,表現為痛溫覺消失,觸覺及深感覺(不知道自己肢體的位置)消失。三,排便功能障礙,表現為大小便不知、不能自控。四、性功能障礙,五、體溫控制障礙,表現為不自主的發熱,有時高熱不退。六、痙攣,表現為肢體僵硬,用力或緊張時肌肉顫抖,不能自控。另外,還有一些比較嚴重的後遺症表現為:壓瘡,異位骨化,骨質疏鬆導致的骨折,呼吸系統障礙,如肺不張,呼吸功能不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