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發性肝癌大部分情況放療有效,但並非所有繼發性肝癌放療均有療效。只有在患者全身腫瘤控制較好情況下,肝臟侷限病灶小於5-6cm並小於5個,剩餘肝臟體積可滿足肝臟耐受劑量的患者,方可選擇放療。放療對醫院儀器設備有一定要求,要求有精確放療機器,且有肝臟定位標記、熟練放療技術員等,因此並非所有醫院均可進行放療。

局部立體放射治療更佳,局部立體鏡像放射治療與手術射頻消融比較,對於大於2cm的病灶,放療與手術、射頻消融療效相類似,但是小於2cm的患者局部消融手段可能效果更佳,副反應更低。所以在臨床選擇時要根據個體性差異,選擇合適治療。對於繼發性肝癌治療還應考慮原發灶治療與其它部位轉移灶治療,要求在綜合治療基礎上,結合放療才可對患者較有利。因此要因病施治,對症、對因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