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母細胞瘤
腎母細胞瘤怎樣為復發
腫瘤復發其實是指再次出現原來長的腫瘤。腎母細胞瘤復發分為原位復發和轉移復發,具體如下:
1、原位復發:主要見於保腎手術,如部分腎腫瘤較小,家長希望保留腎臟,腫瘤有時不一定切除得乾淨,或者即使肉眼切乾淨,依舊存在局部復發 的風險;
2、轉移復發:包塊破裂可造成腫瘤細胞周圍種植,如出現腹腔種植轉移。復發一般發生在治療後2年內,最常見的是肺內轉移,中樞神經系統即腦轉移較少見。
預後良好型腫瘤複發率在15%左右,但間變性腫瘤復發風險較高,可以達到50%左右,因此組織學類型也很關鍵,預後不良型則為最強的腫瘤復發危險因素。其它因素包括腫瘤大小、分期、兒童年齡以及某些分子學標誌,均可能和復發風險有關。腫瘤復發後實際上還是有一定生存率,有統計提示覆發後4年生存率在50%-80%,故即使復發也建議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