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腺癌手術以後,進行化療,即輔助治療的時間窗是4-8周,即術後1-2個月。對於術後的輔助治療,並不是所有的肺癌患者都需要進行,ⅠA期患者不需要做任何術後輔助治療。而ⅠB-ⅢA期肺癌的患者,則應根據醫生的建議,選擇不同的輔助治療模式,包括輔助化療或者輔助靶向治療。

術後輔助治療的目標主要是清除殘留的微小病灶,使在肉眼看不到部位的殘留微小病灶,或者血液中游離的腫瘤細胞被殺死,從而使肺癌患者的複發率明顯下降。患者應嚴格遵守術後輔助治療的時間進行治療,除非有特殊的情況,比如傷口癒合不佳、術後存在合併症或者併發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