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療
放療30次以後還能放療嗎
放療30次以後能否做放療,常見於以下兩種情況:
一、腫瘤有殘餘:
經過30次放療以後,如果腫瘤仍有殘餘,可能會根據殘餘的腫瘤進行推量照射。如果周圍正常組織可以耐受,需要根據病人的病理類型、腫瘤部位,還有病人本身的身體狀況,會加量3-5次,此情況病人可以做放療。
二、局部復發:
1、五年之內:而且是照射野內的復發,放療要較為慎重。由於在第一次30次放療以後,對周圍的正常組織造成較為嚴重的影響,可能持續時間較長,基本上在5年之內會比較難以恢復。如果是5年之內出現復發,而且是局部復發,一般不建議做放療;
2、五年之後:出現局部復發,在經過精確、合理的保護周圍正常組織器官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做放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