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粉塵、化學毒物、噪聲、高溫等職業性有害因素,國家制定了相應的職業接觸限值衛生標準,以保護絕大多數接觸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噪聲對人體的健康影響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對聽力的損傷,噪聲職業接觸限值的制定依據是噪聲對聽力的損傷。我國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規定,8小時工作日或40小時工作周噪聲等效聲級限值為85分貝,85分貝是崗位噪聲暴露水平,而不是工作環境噪聲85分貝。如果是脈衝噪聲工作場所,則根據每天脈衝次數噪聲限值不一樣,脈衝次數在100次以內,其峰值不超過140分貝,100-1000次之間,其峰值不能超過130分貝,1000-10000次,其峰值不能超過120分貝。我國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規定,非噪聲工作地點噪聲聲級設計要求是,噪聲車間觀察室或值班室聲級在75分貝以下,非噪聲車間辦公室、會議室聲級控制在60分貝以內,主控室、精密加工室聲級宜小於等於70分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