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
Ⅱ型呼吸衰竭氧療原則
Ⅱ型呼吸衰竭患者給氧原則為持續性低濃度低流量吸氧,吸氧濃度為25%-29%,不宜超過30%,控制吸氧流速。如鼻導管給氧流量為1-2L/min即可,使動脈血氧分壓上升到50-60mmHg,動脈血氧飽和度達到80%以上即可。
原因為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呼吸中樞化學感受器對二氧化碳反應性差,呼吸主要依靠低氧血癥對頸動脈體 和主動脈體的化學感受器的刺激維持。若吸入高濃度氧使血氧迅速上升,解除低氧對外周化學感受器刺激,便會抑制患者呼吸,造成通氣狀況進一步惡化,導致二氧化碳上升,嚴重時陷入二氧化碳麻醉狀態。如果此類患者吸入過快和過高濃度氧氣,可能會抑制呼吸中樞,嚴重患者會出現呼吸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