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源性腦栓塞急性期應該儘早進行抗凝治療,何時啟動抗凝藥取決於出血傾向和梗塞面積,面積大、容易出血,抗凝尤其需要謹慎。一般在臨床上遵循1-3-6-12的抗凝原則,如果腦栓塞發生後,症狀很快就完全恢復,發病1天就可以抗凝;對於沒有引起殘疾的小面積梗塞,一般在3天后開始抗凝;中等面積的梗塞,發生了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礙,應該在6天后使用;大面積的梗塞至少要等待12天;如果梗塞面積大,伴有出血轉化,或者病人有出血傾向,應該在發病2-3周以後,經過神經科醫師的專科評估,再啟動抗凝。以前得過心源性腦栓塞的病人,要定期監測血常規、血凝,長期使用抗凝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