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的診斷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的診斷標準,符合以下四點即可診斷,具體如下:
1、呼吸困難:在1周內出現急性進展性的呼吸困難;
2、胸片或胸部CT:提示雙肺瀰漫性浸潤影,但不可以用胸腔積液、肺不張、肺部結節等疾病來解釋;
3、呼吸衰竭:但不能用心源性 肺水腫解釋,無明確誘因的情況下,可用客觀依據來證實相應表現,如心臟超聲檢查;
4、氧合指數:可為確定ARDS(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的診斷標準,如低氧血癥可表現為氧合指數≤300mmHg,即為ARDS(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的診斷標準。根據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徵患者的氧合指數高低可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輕度指氧合指數≤300mmHg,但>200mmHg,中度指氧合指數≤200mmHg,但>100mmHg,重度指氧和指數≤100mm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