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水穿刺時要密切觀察病人,放液不宜過快,不宜過多,初次不宜超過1000mL。穿刺時如果發現病人有頭暈、噁心、心悸、氣喘、脈搏增快、面色蒼白,應立即停止操作並做相應的處理,如補充血容量、臥床休息等。

腹腔穿刺放液,除初次方液不超過1000mL外,其餘每次放液不超過3000-6000mL,進針的時儘量避開腹壁下動脈,如果抽出的是血性的腹腔積液,留取標本後應停止放液,肝硬化的病人一次放腹腔積液不應超過3000mL,防止發生肝性腦病以及電解質紊亂。腹腔放腹水如果流出不暢,可以將穿刺的針稍作移動或變換,如果是穿刺積液少,在穿刺前可以藉助B超定位,大量腹腔積液的病人為防止穿刺時可能出現滲漏,穿刺時要注意不要讓皮膚和腹膜的壁層位於同一條直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