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劃定為血糖危險狀態下,如診斷靜脈血空腹血糖>7.0mmol/L,或給標準糖負荷以後2小時血糖>11.1mmol/L,或有這些臨床症狀,任意血糖不管是空腹還是餐後,>11.1mmol/L便可以診斷為糖尿病,但是高血糖的狀態不一定能診斷為糖尿病。

此外,在應急情況下出現了高血糖,如心梗、嚴重感染或顱腦損傷,這些情況下會有升糖激素或糖代謝異常造成的一過性高血糖,但不診斷為糖尿病。以往在沒有診斷糖尿病或沒有糖尿病病史的情況下,不會輕易診斷,患者需過了應急情況後,再重新進行糖耐量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