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會,結合國內外有關糖尿病的權威機構,統一規定餐前血糖控制在<7.0mmol/L,餐後2小時血糖規定控制在10mmol/L以內。對於不同的年齡、不同的病史,以及患者合併有不同心、腦、腎的併發症情況,還應分層管控,常見如下:
1、年輕人:病史時間較短,沒有任何心、腦、腎的併發症和伴發疾病,可能在這個範圍內要求控制得更嚴格,空腹控制到6mmol/L左右,餐後控制到7-8mmol/L,但不要出現低血糖;

2、老年人:對於年紀大的患者或病史非常長,常有心、腦、腎疾病的患者,要求控制在7mmol/L左右的空腹水平,或餐後控制在10mmol/L以內的範圍;

3、老老年人:如80歲以上的患者,通常有各種各樣的心、腦、腎疾病和併發症,可以空腹控制在8mmol/L左右,餐後控制在11-12mmol/L,主要是不要出現急性代謝紊亂綜合徵,血糖控制在這個範圍內,一般也不會出現很大的問題。

綜上所述,以空腹血糖控制在7mmol/L以內,餐後2小時血糖控制在10mmol/L以內為標準,年輕的患者可以低於標準更嚴格,年紀大有併發症的患者可能會高於這個標準。出現一些急性併發症時,可能會控制寬鬆,考慮到不同的人群,在分層管理情況下,對患者有比較好的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