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足是否需要截肢要綜合考慮,包括糖尿病足潰瘍發生的部位、足部潰瘍的程度、感染情況,以及對於整個身體的影響程度。做截肢的目的是為了截除失去功能的組織、壞死組織、感染組織,以防止感染擴散,導致嚴重的全身損害。通常糖尿病足截肢包括小截肢和大截肢,小截肢是指踝關節以下的部分截肢,比如足趾潰瘍進行足趾截肢,足前半掌離斷也屬於小截肢。小截肢對病人的影響比較小,通常病人能夠比較好的行走或者站立。大截肢是指踝關節以上的截肢,包括小腿截肢或者大腿截肢,小腿截肢通常是膝關節以下10-15cm截肢,屬於低位截肢。如果膝關節以上大腿的截肢,則屬於大截肢,也屬於高位截肢,高位截肢對病人的影響比較大。臨床研究數據表明,做大截肢以後,患者2年的死亡率達到55%,5年死亡率達到80%,不但影響病人的生存質量,而且對病人遠期生存率也有影響。所以糖尿病足的治療中,對於大截肢需要慎重,儘量降低截肢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