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初期進行飲食控制,後期糖耐量試驗不一定能達標。妊娠早期,特別在孕期6-12周內,多數孕產婦有妊娠反應,如妊娠嘔吐、挑食,部分妊娠嘔吐劇烈的患者需要住院治療。此時孕婦血糖值較低,因此控制血糖意義不大。

另外,孕中晚期控制血糖意義同樣不大。因為妊娠期糖尿病的發病機理是體內胰島素分泌相對不足導致,與孕婦早期的飲食結構、飲食量關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