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患者,無法治癒,應長期持續用藥,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治療:

1、一般治療:患者應該正確認識疾病,消除恐懼心理,明白規律用藥的意義。學會自我認識疾病活動的徵象,積極配合治療,遵從醫囑,定期隨診,懂得長期隨診的必要性。同時要避免過多紫外線暴露,使用防紫外線用品,避免過度疲勞;

2、藥物治療:對於輕型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患者,無明顯的內臟損害,可用非甾體類藥物控制關節炎。用抗瘧藥如羥氯喹、沙利度胺等藥物治療,每半年需複查一次眼底;對於中型活動性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患者,可個體化的使用免疫抑制劑、糖皮質激素治療,如甲氨蝶呤、潑尼松等,用藥期間可能出現脫髮和血細胞減少等不良反應,一般在停藥後約2-3周左右即可恢復正常;對於重型的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患者,可用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免疫球蛋白衝擊治療,待病情緩解後接受維持治療;對於一些難治的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可以使用生物製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