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出血和腦血栓形成,是相互矛盾的兩類腦血管病,一類是出血性腦血管病,一類是缺血性腦血管病。應該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臨床治療方案、權衡利弊。因為出血和缺血的治療確實有相互矛盾的狀況,需要根據既往腦出血的情況、嚴重程度,局部是否形成軟化灶等情況,決定溶栓的時機和方法,具體能否溶栓治療的情況如下:

一、可以溶栓:

1、既往6個月以上的腦出血,患者病情比較穩定時,出現腦梗死,可以根據臨床狀況,必要時進行溶栓治療;

2、如果是既往的腦出血,出血灶較小、有軟化灶、病情已經形成比較穩定的情況,而新發的腦梗死範圍較大,對患者神經功能的影響較嚴重。可以在權衡利弊的情況下,進行介入的溶栓或者介入的取栓方法進行治療;

3、既往的、時間較久的、已經形成軟化灶的、病情比較穩定的腦出血,新發大面積腦梗死,對患者神經功能造成明顯影響,必要時可以考慮謹慎進行溶栓治療。

二、不可溶栓:

患者較短時間內的腦出血,病情還未完全穩定,此時進行溶栓治療,是有一定風險的。近期發生的腦出血是溶栓的禁忌證,在溶栓治療的基礎上,有可能會誘發新的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