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介入
心臟支架後幾年需要複查
心臟支架通常是用於冠心病的治療,患者心臟支架後的複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複查患者的一般情況,另一方面是進行冠脈造影複查。主要是在術後1個月、3個月、6個月、12個月進行復查,之後每年定期體檢即可,如有不適,可隨時複診。
心臟支架術後的患者,需要術後1個月檢查患者有無胸悶、胸痛等臨床症狀,監測患者血壓、心率等相關生命體徵的變化,複查肝腎功能、電解質、血脂、血糖等生化指標情況。術後3個月及6個月主要是通過心臟彩超和血常規檢查,監測患者的心臟情況,有無重構或心臟擴大。術後12個月的複查主要做心臟彩超,以及血常規、生化、心電圖、運動平板試驗等,監測患者的恢復情況。
常規來講並沒有規定患者心臟支架術後,一定要複查冠脈造影,因為冠脈造影是有創檢查,具有一定風險。但如果患者在術後再次發生胸悶、胸痛等症狀,高度懷疑心絞痛的情況下,則需要複查冠脈造影,觀察是原有支架內出現了狹窄,還是其他血管病變等因素 導致。
此外,如果患者是多支血管病變,而心臟支架植入只是干預了其中一個血管的病變,其他血管病變處於臨界狀態但沒有干預,這種情況建議除了在有症狀隨時干預之外,在植入支架的9-12個月的時候,可以進行冠脈造影或冠脈CTA的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