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燒傷怎麼處理
化學燒傷的處理原則,同一般燒傷,應迅速脫離現場,終止化學物質對機體的繼續損害,採取有效解毒措施,防止中毒,進行全面體檢和化學檢測。首先應立即脫離現場,脫去被化學物質浸漬的衣服,並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目的一是稀釋,二是機械沖洗,將化學物質從創面和黏膜上衝洗乾淨。
沖洗時可能產生一定的熱量,但由於持續沖洗,可是熱量逐步消散。沖洗用水要多,時間要夠長。沖洗持續時間一般要求在兩個小時以上,尤其是在鹼燒傷時沖洗時間過短很難奏效。如果同時有火焰燒傷,沖洗尚有冷療的作用。頭面部燒傷時要注意眼、鼻、耳、口腔內的清洗,特別是眼,應首先沖洗,動作要輕柔,如果有條件可用等滲鹽水沖洗,否則一般清水也可以。如發現眼瞼痙攣、流淚、結膜充血、角膜上皮損傷,及前方渾濁,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蒸餾水沖洗,持續半個小時以上。然後鹼燒傷再用3%硼酸液沖洗,酸燒傷用2%碳酸氫鈉沖洗,再用2%熒光素染色,檢查角膜損傷情況。為防止虹膜 睫狀體炎,可滴入1%阿托品,擴瞳每日三次到四次,用0.25%氯黴素液,1%慶大黴素,或1%多粘黴素液滴眼。
石灰燒傷時,在清洗前應將石灰去除,以免遇水後石灰生熱,使創面損傷加重。大量流動水的持續沖洗比單純用中和劑拮抗的效果更好。用中和劑的時間不宜過長,一般20分鐘即可,中和處理後仍需再用清水沖洗,以免因為中和反應產生熱,而給機體帶來進一步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