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檢查的時間為計劃懷孕前3-6個月,檢查項目具體如下:

1、病史收集:包括家族史、先天性缺陷、慢性病史,可影響胎兒發育;

2、體格檢查:檢查有無體格發育異常,是否存在生育風險;

3、臨床實驗室檢查:包括血常規、血型、肝功能、腎功能、甲狀腺功能、血糖、病毒、梅毒、艾滋病、乙肝、蠶豆病篩查、地中海貧血篩查。女性需額外檢查陰道分泌物,瞭解有無真菌、滴蟲、衣原體、淋球菌感染;

4、影像學檢查:主要為B超檢查,以瞭解女性子宮附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