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管嬰兒不一定需要做無創DNA檢查,無創DNA是在懷孕11-13周內抽母親的血,查血裡遊離胎兒DNA的情況。但此檢查具有一定侷限性,因為只能查13、16、18三體畸形情況,其它情況不能查,所以孕婦可以做無創DNA,但也要在懷孕11-13周做NT檢查。如果準媽媽做NT檢查和羊水穿刺,可以不考慮做無創DNA。因為NT檢查發現胎兒畸形範圍更廣,必要時也可以做羊水穿刺,可以相互補充,使整個監測胎兒畸形的系統顯得更完整。

所以不要誤認為做無創DNA就不需要做其它檢查,其實是片面的看法。因為無創DNA只能檢查三種畸形胎兒,做NT檢查、羊水穿刺可能瞭解更多胎兒畸形方面信息,對防止畸形胎兒出生有好處。做NT、無創DNA以後要聽從產科醫生意見,按期做產前檢查,排除胎兒畸形情況。如果患者已經做過無創DNA檢查,依然還要在孩子發育過程中做NT檢查和必要的羊水穿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