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肺癌治療為根據腫瘤分期決定,肺癌在臨床上分為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患者就診科室如下:

1、Ⅰ期或者Ⅱ期相對較早期的肺癌患者,需通過胸外科進行手術切除。早期腫塊小,但是心肺功能差,或者無法耐受手術的患者,或者有些患者不願意手術,少數早期患者可以行立體定向放療,比如SBRT或者射頻消融等;

2、晚期患者,比如Ⅳ期患者已經有遠處轉移,沒有手術機會,患者需採用內科藥物治療,需選擇腫瘤內科、呼吸科,根據基因測定結果,免疫監測結果進行藥物治療,這時與胸外科關係較小;

3、Ⅲ期患者,經過積極處理可以有手術機會,有些處理好以後可開刀,或者不開刀。醫院會組織多學科團隊,以胸外科、腫瘤科、影像科、呼吸科、病理科等,共同商討決定對患者合適的治療方案。有些Ⅲ期肺癌可以先行手術切除,術後輔助治療。有的Ⅲ期患者可以先行輔助治療,比如免疫、化療、放療,腫瘤降期以後行手術切除。少數無法切除的患者經討論以後,以內科藥物治療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