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驚厥發作是否需要治療
據統計3.5%的人一生中有一次驚厥發作,而癲癇的患病率為0.5%,這兩個數字表明有些人一生僅有一次發作,這部分人不能診斷為癲癇,因為癲癇的定義是反覆發作。這些數字引發出一個問題,即第一次發作後是否需要立即開始正規地抗癲癇治療。
第一次發作後復發的可能性大小與是否需要治療密切相關,有人專門作了首次發作後復發的研究,但是因為研究對象的不同,隨訪時間長短不一致,所得到的結果差別很大,這是可以理解的,研究10個人和100個人的結果可能完全不同,隨訪2年與5年的結果也有很大差異。總結他們的研究,首次發作後2年內有25%—52%的病人復發,如隨訪時間長復發的可能性為25%—71%。換句話說首次發作後約1/4至3/4的病人會有第二次或多次發作,這些病人是應該考慮用藥物治療的。為什麼還要用考慮這個不確定的說法,因還要考慮其他引起易於復發的因素如,首次發作後做腦電圖有癲癇樣異常的要比腦電圖正常的復發的可能性大1.5—3倍,有病因的比找不到病因的大2倍。
如果不考慮這麼多,只要發作就用藥不是更簡而易行嗎?不對,因為癲癇的藥物治療需要時間很長,至少服藥2—3年,藥物都有一些不良反應。所以醫生不能不多動些腦筋,那些復發可能性比較小的病人,只有一次發作對他的損傷小於長期服藥給他帶來的軀體和心理的損害。
現在普遍同意的用藥方法是如果一次沒有原因的發作,又找不到病原,腦電圖正常可以不用藥。如果腦電圖有癲癇樣異常也應該開始用藥。如果符合不用藥的條件,在隨訪過程中有第二次發作,而首次和第二次發作的間隔在一年以內應該用藥物治療。相反如果兩次間隔在一年以上還可以觀察而不用藥,但這需要爭求家屬的意見,如果家屬非常害怕出現第三次發作,他們對服抗癲癇藥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有心理準備,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開始正規的藥物治療。
除了以上條件外,還應考屢其他一些情況。如果雖然是第一次發作,既無病因,腦電圖也正常,但是兄弟姐妹之中有癲癇病人,這樣的病人復發的可能性非常高,應該用藥物治療。有些病人首次發作,僅從疾病的角度考屢屬於可以暫時不用藥的範疇,但是病人的工作性質特殊,如高空作業、水上作業、電工及接觸重型機械等,這些工作本身不會影響是否復發,可是萬一病人在工作時發作可能產生嚴重後果傷及本人甚至他人,對這些病人應毫不猶豫地開始藥物治療。這裡沒有談到司機,如果司機有第一次發作不但應該治療,而且應勸其停止駕駛車輛,因為國內還沒有這方面的法律規定,所以只能勸阻。設想如果公交車司機駕駛車輛行駛至繁華路段突然發作,車輛失控,其後果可想而知。
對於首次發作後是否需要藥物治療雖然有一些共識,但具體到每一位病人還應多方面慎重考屢才能做出最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