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肝移植適應證選擇得當,多數肝移植患者術後可獲得長期生存。良性肝病、急性肝衰竭、肝硬化等導致的肝功能失代償,患者進行肝移植後,5年生存率可達70%以上,10年生存率可達50%以上,即多半患者可以生存10年以上,屬於長期存活。

如果移植前病情過於危重,部分患者可能已經出現多器官功能衰竭,或術後出現感染、嚴重的膽道或血管併發症,以及晚期肝癌患者進行肝臟移植後腫瘤較快出現復發轉移等,都可能導致肝移植患者不能長期存活。手術也可能存在相關併發症,所以嚴格把握手術適應證,是提高肝移植總體生存的主要因素。一般晚期肝癌患者不建議進行肝臟移植,部分病情過於危重的患者,術後併發症發生率較高,同時死亡率也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