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動症的診斷要點是:

1、注意力不集中方面具備以下中的六條,就能確定為多動症:不能仔細地注意細節,或在做功課、工作或其它活動漫不經心,出現錯誤;在完成任務或做遊戲時無法保持注意力,往往有始無終;別人與其講話時,顯得沒在意聽;無法始終遵守指令,無法按時完成功課;常常遺失生活必需品、丟三落四,如作業本書、筆、玩具等;常回避極其厭惡的家庭作業;易被外界刺激吸引;組織任務和活動的能力常常受損,這八條中要符合六條;

2、有活動過多的表現,至少要具備以下三條:雙手和雙足不安穩或坐著時蠕;不能靜坐於自己的座位上;在座位上動來動去;在不適當的場合奔跑或者登高爬梯;難以安靜地參與娛樂活動;表現出持久的運動過分,社會環境或別人的要求無法使其顯著的改觀,這是多動性;

3、衝動性至少要具備以下一條:在提問沒有完成時,答案就脫口而出;在遊戲或者有組織的場合不能排隊或者按順序等候;經常打擾或干涉他人;常說話過多、不能對社會規則做出適當的反應。以上症狀均要持續至少6個月以上,在7歲以前發病,排除其它精神發育障礙性疾病、強孤獨症等,具備以上症狀後,就可以考慮多動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