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化療的指徵也就是指癌症化療的適應證,臨床上分為以下幾方面:

1、造血系統的惡性腫瘤,例如惡性淋巴瘤、白血病等。

2、化療效果較好的實體瘤,例如皮膚癌、精原細胞瘤、小細胞肺癌、卵巢癌等。

3、實體腫瘤已有廣泛的轉移,不適合手術切除或放射治療者。

4、實體腫瘤手術或局部放療後的鞏固治療。

5、實體腫瘤手術或放療後復發及播散者。

6、放療前的增敏。

7、為縮小腫瘤以便極好地進行手術所進行的化療。

8、癌性的體腔積液,例如癌性胸腔積液、癌性腹腔積液等。

9、腫瘤所引起的上腔靜脈壓迫綜合徵也是化療的指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