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12周多不能做無痛人流,孕12周時終止妊娠,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住院進行藥物引產,藥物引產適合於孕9-16周的流產。無痛人流和普通的人工流產都要控制在懷孕9周之內做,孕9周後進行人工流產會增加手術的風險。藥物引產的範圍是孕9-15周,懷孕>15周的患者應做中期引產治療。

藥物引產是通過口服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兩種藥物引起子宮收縮,排除胎兒及其附屬物,如胎盤、羊水等,之後如果宮內仍有胎盤、胎膜的殘留,應進行清宮處理。宮腔被清理乾淨胎盤、胎膜完全娩出後,藥物引產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