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尿糖(+)並不嚴重,由於懷孕婦女腎糖閾改變,所以正常孕婦尿中也可出現(++)-(+++)。出現尿糖並不是妊娠糖尿病的表現,如果尿糖經常出現或尿糖增多,則需要監測血糖,或者在妊娠24-28周之間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確診是否患有妊娠糖尿病。

如果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空腹血糖≤5.3mmol/L;飲用糖水後1小時血糖≤8.1mmol/L;2小時血糖≤10.0mmol/L,認為屬於正常孕婦。如果三者當中有一條超過上限,即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如果患有妊娠糖尿病,需要控制血糖,使糖化血紅蛋白儘量達到6.5%以下,對孕婦及嬰兒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