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的糖尿病其實包括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糖尿病合併妊娠,即糖尿病女性懷孕稱為糖尿病合併妊娠,這種情況診斷標準同所有2型糖尿病一致,空腹血糖≥7.0mmol/L,OGTT2小時血糖≥11.1mmol/L,或者隨機血糖≥11.1mmol/L,如果在懷孕前診斷糖尿病又合併妊娠,特別注意在備孕期要進行嚴格的血糖控制;

2、懷孕前血糖正常,懷孕以後發現血糖高,診斷標準不同於之前的2型糖尿病,這時需要在合適的時間進行標準的葡萄糖耐量試驗,診斷標準空腹血糖≥5.1mmol/L,OGTT1小時血糖≥10mmol/L,OGTT2小時血糖≥6.8.5mmol/L,符合其中任何一條都可考慮妊娠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