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間首次發生或發現的任何程度的糖代謝異常,無論是否需要胰島素治療,也不論分娩後這一情況是否持續,均診斷為妊娠糖尿病。妊娠糖尿病多出現在孕20-24周之後,發生率為3%-6%。妊娠糖尿病系高危妊娠,嚴重危害母兒的健康,易導致妊娠期高血壓、子癇前期、羊水過多以及流產、早產、胎死宮內、胎兒畸形、巨大兒、胎兒宮內感染等。此外,研究還發現,妊娠期糖尿病孕婦其子代未來心血管疾病、代謝綜合徵等疾病的發病風險明顯增加。鑑於妊娠期糖尿病對母兒的遠期影響,對有高危因素的孕婦應早期進行血糖篩查,使該類孕婦得到及時診治,將血糖儘早控制在正常範圍。產後對母兒再給予健康的生活方式指導,可延緩或阻止母兒遠期不良預後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