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包括妊娠期糖尿病和糖尿病合併妊娠,糖尿病合併妊娠是指懷孕前已經診斷明確患有糖尿病,懷孕後在糖尿病基礎上合併妊娠;而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是妊娠期首次發生或發現糖尿病。無論哪種類型糖尿病,在整個妊娠過程當中高血糖對母兒都有危害,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是妊娠24-28周時,孕婦口服75g葡萄糖,分別檢測服糖前和服糖後一小時、兩小時血糖,目前國際診斷標準是空腹5.1mmol/L,服糖後一小時10.0mmol/L,服糖後兩小時血糖是8.5mmol/L,若孕婦在75g葡萄糖服用過程中,任何一次大於以上數值,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