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篩查需要空腹,在妊娠期給孕婦做葡萄糖耐量試驗時,要求晚餐後禁食8-14個小時,至第二日凌晨,最遲上午9點鐘之前採血,所以糖耐量篩查要空腹。在做葡萄糖耐量試驗之前,要求孕婦前3天正常飲食,每天的碳水化合物量不少於150g,早上做糖耐量檢查,要求孕婦在5分鐘內喝完300ml含有75g葡萄糖的水,做試驗的時候要求孕婦靜坐、減少活動,以減少活動以後給血糖帶來的干擾。

測量空腹以及服糖水後1小時、2小時血糖,如果3次結果裡面有一次大於異常,可以診斷妊娠期糖尿病。如果診斷以後,孕婦應到相應的營養門診就診,指導孕婦進食以及合理運動以調整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