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
孕婦糖尿病篩查時間
通常孕婦篩查糖尿病有兩個時期,具體如下:
1、孕早期或者做第一次產檢的時候,醫生通常會開具空腹血糖檢查。空腹血糖有個標準,如果此時查出空腹血糖≥7.0mmol/L,可以診斷為孕前糖尿病,不稱妊娠期糖尿病,即血糖在孕前已經升高,這時孕婦肯定要較重視,屬於糖尿病合併妊娠,有較大風險,後續控制較重要;
2、在早孕期的時候如果血糖值<7.0mmol/L,但是又不是較低,要在中孕期,即在24-28周的時候再做一次糖耐量試驗,進行血糖篩查,此時空腹血糖篩查標準值是5.1mmol/L以下,服糖以後的1小時血糖值應該在10.0mmol/L以下,服糖以後2小時的值應該在8.5mmol/L以下。若達到該標準,表明孕婦沒有糖尿病。如果是超過該範圍,可以診斷是妊娠期糖尿病。在空腹、1小時、 2小時血糖中只要一個超過正常血糖值,即可以診斷妊娠期糖尿病。部分患者查出時剛達到5.1mmol/L,不重視,這種情況也是妊娠期糖尿病,一定要重視,防止後續發生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