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心臟病妊娠期的處理方法如下:

1、隨孕周增加,心臟負荷會加重,在孕32周左右較易發生心衰,需和心內科共同管理。建議儘早終止妊娠,減輕心臟負荷,利於心臟病恢復;

2、分娩期也易發生心衰,需高度警惕,採取預防措施,以免導致嚴重心律失常,危及生命;

3、產後2-3天也是心衰高發期,需採取預防措施,保證孕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