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
產前檢查的項目有哪些
產前檢查的項目常見分為以下幾種:
1、孕早期會進行全套的血生化檢查,包括血常規、肝腎功能、血脂、凝血功能、免疫狀態、有無乙肝病毒感染及免疫的檢查,還有心電圖檢查、婦科超聲檢查;
2、在懷孕的12周左右會做B超NT檢查,篩查小兒有無21-三體綜合徵;
3、在懷孕4個月左右, 也就是16-18周左右的時候,會進行唐氏篩查即唐氏兒綜合徵的檢查;
4、在懷孕20-24周的時候,會進行系統性的排畸超聲檢查;
5、在24-28周之間會進行糖耐量實驗,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
6、孕30周左右會進行小排畸檢查,也是超聲的檢查;
7、30周以後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宮高、腹圍的測量,評估胎兒生長發育的情況;
8、孕足月之後還會進行骨盆檢查,評估是否能進行自然分娩。孕足月以後,也要監測胎兒生長的情況、羊水的情況及胎盤功能的情況,從而確定合適的分娩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