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所產生的瘢痕無法去除,但可以對瘢痕進行美化、修飾。如果患者剖腹產瘢痕較窄、較細、較淡、不明顯,治療意義較小。只有瘢痕恢復比較慢,即增生性表現紅、硬、突出平面、寬等,反應時期較長,可以進行瘢痕藥物注射,使其快速進入成熟軟化期,使瘢痕軟硬度變軟,從而判斷是否需要進一步修復。

如果患者的瘢痕比較寬,而且可能已經凸出平面,可以將瘢痕切除,重新進行美容縫合,使瘢痕儘量變窄,但瘢痕長度無法改善。患者除採取縫合美容類操作外,應在術後進行綜合治療,如半年內堅持使用瘢痕藥物等,可能剖腹產遺留的瘢痕能縮小到較窄、不明顯,但瘢痕仍無法徹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