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心臟病的孕產婦死亡原因主要是心力衰竭,規範的孕期保健可以早期發現或者減少其發生。在妊娠期凡是不適合妊娠的心臟病孕婦,在孕早期可進行治療性人工流產。對合並心臟病的孕婦,在妊娠期要加強孕期保健,產前檢查次數要適當增加,32周後每週要產檢1次,如果發現早期心衰應立即住院,孕期經過順利的36-38周時也要提前住院待產。防治心力衰竭主要有以下幾點:

1、要保證充分休息,注意高蛋白、高維生素飲食,要適當補充鐵劑,適當限鹽;

2、預防上呼吸道感染,糾正貧血,治療心律失常,還要動態監測心臟功能,一旦發生急性心衰要進行多學科合作搶救;

3、在分娩過程中一定要加強心電監護,嚴密監測患者自覺症狀、心肺情況,避免產程過長;

4、使用分娩鎮痛,減輕疼痛對血流動力學影響;

5、對於有產科指徵以及心功能在Ⅲ-Ⅳ級者,應該擇期進行剖宮產;

6、胎兒娩出後,腹部要放置加壓沙袋以防血容量驟升引起心衰;

7、如不適合懷孕,分娩時可行輸卵管結紮術;

8、要限制液體入量,也要控制輸液速度,以防心衰;

9、在抗生素使用方面,要用5-10天;

10、產後3天內要保證孕婦充分休息,要密切監護,預防產後出血、感染和血栓栓塞性疾病;

11、為了保障媽媽充分休息,預防心衰,也會建議人工餵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