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孕婦早孕反是在6周左右開始出現,12周左右消失。在此段時間內孕婦表現為噁心、嘔吐、食慾不振或頭痛、頭暈、嗜睡、流涎等,還有情緒不穩定、愛哭等表現,都屬於早孕反應的範疇。多數孕婦的早孕反應不是很嚴重,可以通過自身調節逐漸緩解,少部分早孕反應比較嚴重的孕婦,應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進行住院輸液等對症處理。

如果早孕反應比較嚴重,臨床上叫做妊娠劇吐,表現為頻繁嘔吐、嚴重嘔吐,不能進食、進水,此時便需要醫生給予醫療的手段進行支持,定期的補輸液、補鉀、補充營養物質治療。通常早孕反應是在12周左右結束,少部分發生早孕反應的孕婦,在12周以後仍有少量反應發生,也需要進一步給予處理和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