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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妊娠對胎兒是非常有害的,妊娠超過40周以上,胎盤功能逐漸減退,如果達到42周,胎盤功能非常迅速的下降,這時對胎兒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如果發現有危及胎兒生命的情況,需要立刻終止妊娠。如胎動明顯減少、胎心監護異常。過期妊娠合併羊水過少以及臍 動脈血流異常,這時就是終止妊娠的信號,而且必要時需要立即剖宮產。如果在產程中發現胎糞汙染,又伴有胎心異常時,短時間無法經陰道分娩者,需要及時進行剖宮產,終止妊娠。
懷孕41周不屬於過期妊娠,臨床認為懷孕41-41周加6天屬於延期妊娠,而過期妊娠是指孕期達到42-42周以上者。過期妊娠圍產兒死亡率較高,當孕期達43周以後,圍產兒死亡率較之前可增加3倍以上,且隨著孕齡增加,胎盤可能會進一步老化,還會合併有羊水過少、胎兒宮內窘迫等危險。另外,隨著孕齡增加,巨大兒的發生率也進 一步增加,難產及剖宮產率也隨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