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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鱗癌和腺癌相比,腺癌的惡性程度高。肺鱗癌細胞的倍增時間為75-90天,即需要2.5-3個月的時間,肺鱗癌細胞的數量可增多一倍。相對肺腺癌而言,由於肺鱗癌進展相對較慢、轉移時間相對較晚,所以獲得手術切除的機會要多一些,但肺鱗癌對放療和化療不如腺癌敏感,有效的化療藥物和方案要少一些。
肺鱗癌患者手術後的生存期因人而異,與患者術後的病理分期、分子標誌物、共存疾病以及護理有關。根據腫瘤的病理分期,肺鱗癌患者ⅠA期、ⅠB期、ⅡA期和ⅡB期的5年生存率分別為73%、58%、46%和36%。
肺鱗癌患者手術後的生存期因人而異,與患者術後的病理分期、分子標誌物、共存疾病以及護理有關。根據腫瘤的病理分期,肺鱗癌患者ⅠA期、ⅠB期、ⅡA期和ⅡB期的5年生存率分別為73%、58%、46%和36%。
肺鱗癌的早期手術治癒率較高,在90%左右。早期的肺鱗癌是指0期和Ⅰ期,0期也就是原位癌,癌細胞並沒有突破基底膜,形成浸潤和其它部位的轉移,因此患者手術切除之後,基本上可以100%的治癒。
肺鱗癌Ⅱ期可以被治癒,肺鱗癌屬於肺小細胞癌,按TNM分期可以分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肺鱗癌Ⅱ期指的是肺腫瘤直徑在3-5cm,此時只有局部淋巴結的轉移,沒有縱膈和對側淋巴結的轉移,以及頸部淋巴結的轉移。肺鱗癌Ⅱ期患者的首選治療方法是手術切除,加局部淋巴結的清掃,另外切除後 還要有術後化療。根據細胞分型、惡性程度的高低,以及手術過程中所見是否有斷端的癌細胞等,來決定給術後化療的療程,通常是4-6個療程。經過上述治療70%的患者可以活過5年,即被定義是可以治癒的肺癌。
肺鱗癌Ⅱa期屬於早期。肺鱗癌分期包括Ⅰ期、Ⅱ期、Ⅲ期、Ⅳ期。Ⅰ期分為Ⅰa、Ⅰb;Ⅱ期分為Ⅱa、Ⅱb;Ⅲ期分為Ⅲa、Ⅲb、Ⅲc;Ⅳ期分為Ⅳa、Ⅳb。根據腫瘤大小、淋巴結有無轉移、遠處轉移進行分期,分期與治療密切相關,不同分期治療策略不同。
肺鱗癌靶向治療藥物副反應與化療相比較小。但靶向藥物也存在不良反應,如EGFR-TKI類藥物,主要不良反應為皮疹、腹瀉,部分患者可出現肝功能損害。但大部分肺鱗癌不適合靶向治療,肺腺癌患者較為適用,如EGFR突變可用EGFR-TKI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