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育指的是胚胎停止發育,胚胎一旦停止了發育,不可能出現又重新復活的現象。因此如果曾經做出過胚胎髮育停止,繼而再次進行超聲檢查又能夠發現胎芽以及胎心搏動,只能當時進行胚胎停育這樣診斷的時候,還是欠穩妥。這存在下了結論為之過早的情況,這時候對於胚胎的生長和發育其實並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只要胚胎能夠生長發育,能夠長出胎芽,而且還能看到原始心管搏動,就意味著至少截止到此時此刻,胚胎的生長發育還都是在正常軌道上。沒有必要因為曾經下過胚胎髮育停止的診斷,而對於胚胎的質量產生任何懷疑,也沒有必要人為去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