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
強迫思維與強迫行為的區別
強迫思維和強迫行為的區別如下:
1、強迫思維是思維層面,如患者看到書,會想書是怎麼來的、在哪裡印的。看到一把椅子,會想與椅子相關的問題,難以自控,或者思考1+1為什麼等於2,為什麼不等於3,以上與思維相關的稱為強迫思維。如看到刀子會 出現插手的衝動,在高樓時有想跳下去的念頭,自己很害怕,稱強迫印象;
2、強迫行為是行為層面,如怕髒,反覆洗手,站在窗上怕跳下去,一定要站10秒鐘或者5分鐘,進行一些儀式來告訴自己不會跳下去。
強迫思維屬於思維層面,強迫行為屬於外顯行為。強迫行為是為了減輕強迫思維帶來的害怕、痛苦而採取的行為,所以強迫行為是強迫思維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