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的臨床表現的特點,與常見的精神分裂症基本一致,呈現的是精神病性的症狀,對社會功能有比較明確的影響。通常可以從思維、情感、活動領域都呈現精神分裂症的特點,只是區別在於病程較短,達不到精神分裂症的程度,持續時間可能是數天或者1-2周,達不到診斷標準中所要求的精神分裂症,持續1個月診斷時間標準。

部分患者可能在就診的時候,由於病程時間不足,診斷為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隨後根據病情觀察,發現病程的持續時間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可修訂診斷為精神分裂症。部分患者不再發展,在較短的時間內發生精神障礙,如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之後,即可終止和好轉,不會持續到1個月的病程,可以判斷該患者是急性短暫性的精神障礙,與其他的精神病性障礙區別,主要在於病程較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