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復甦沒有完全絕對適應證和禁忌證,對於心臟驟停患者可以開始心肺復甦,但通常存在以下情況不能進行心肺復甦:

1、肋骨骨折避免進行心肺復甦,肋骨骨折以後進行心肺復甦,肋骨的骨折段位來回移動,可能會造成患者內臟進一步損害。心臟破裂、心包積血患者避免進行心肺復甦,可能會進一步加重心臟損害;

2、外傷性血氣胸患者也避免進行心肺復甦,以免對肺功能進一步損害;

3、癌症晚期、末期患者,以及腫瘤晚期患者,生命搶救意義價值不太高,也需避免進行心肺復甦治療。

心肺復甦適應證為各種致病因素造成心跳驟停,都可以進行心肺復甦,禁忌證只是相對而言,但沒有絕對禁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