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兒童弱視不治療,視力不能再提升上去。一般最佳治療兒童弱視年齡是4-6歲,因為兒童視力發育在4-6歲之前完成。如果4-6歲之前發現兒童有弱視,應該積極進行早期治療和干預。一般給兒童進行散瞳驗光,明確是否存在近視、遠視、散光、屈光參差,如果有要及時進行戴鏡、弱視矯正治療。通常選擇佩戴合適的眼鏡,並且進行弱視遮蓋訓練,還可做弱視儀器訓練。

如果超過8-12歲以後,弱視很難進行矯正,視力基本已經發育定型,也就是說兒童視力可能永遠停止在弱視階段,可能限制以後職業選擇。另外,弱視眼睛如果視力太差,可能會看不到、看不清楚突如其來的致外傷物體,如突然飛來的羽毛球、網球、樹枝,容易造成弱視眼外傷,所以在生活中如果視力太差,眼睛特別容易受到外傷,會導致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