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心跳少於100次/分,1-6歲兒童心跳80次/分以下以及6歲以上兒童心跳60次/分以下,稱之為兒童竇性心動過緩,應及時就診進行治療。其病因有:

1、迷走神經功能亢進等可逆因素,如運動、藥物作用引起的心動過緩;

2、兒童合併器質性心臟病,如風溼性心臟病、冠狀動脈供血不足或房間隔缺損、心力衰竭等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