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診斷為心力衰竭,而部分人診斷心功能不全,沒有很明顯的差別,心功能不全是對心力衰竭的一種評判。心功能不全分四級,即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也就是Ⅰ級活動時沒症狀,Ⅱ級一般重體力活時就有了氣短,Ⅲ級可能輕體力活動就有症狀,Ⅳ級患者不活動,坐著可能也有症狀,即心功能不全其實是心力衰竭另外的一種表現方式,兩者沒有明顯的區別,所以大夫初始診斷為心力衰竭,可能出院診斷時寫的心功能是Ⅰ級、心功能Ⅱ級或心功能Ⅲ級、心功能Ⅳ級,兩者之間沒有很明顯的差別,主要是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心臟射血減少而引起的一系列症狀,即氣短、水腫等情況,所以心功能不全與心力衰竭相同。

部分患者因急性心肌梗死就診,用於急性心肌梗死所致的心力衰竭,稱為KilliP分級,可分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這種分級是根據肺上囉音情況來分級,而不是根據活動分級。其實心功能不全和心力衰竭沒有很明顯的差別,是一個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