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懷孕7個月左右發生感冒,通常不服用感冒藥也可自愈,但如必須也可適量服用安全的藥物。實際感冒屬於上呼吸道感染,而導致上感的常見感染源是病毒,多數情況下並無針對病毒感染導致感冒的特效藥物,患者需依靠自身免疫力清除病毒,因此多數感冒通常無需用藥。但如果孕婦感冒後出現發燒、頭疼等明顯不適症狀時,為緩解症狀可以考慮服用解熱鎮痛類消炎藥,應用單一成分的恩賽類藥物即可。

然而,孕晚期尤其孕32周後,通常不建議孕婦服用解熱鎮痛消炎藥,否則可能會引起胎兒動脈導管提前關閉。對於極少數由細菌所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此時可考慮必要情況下應用孕期相對安全的抗生素進行治療。因此,懷孕7個月左右時,多數感冒無需用藥,必要時也儘量選擇孕期相對安全的藥物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