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胃癌的術前放療以後什麼時間能手術,目前的循證證據建議一般4-8周,因為在短時間內做手術,放療後結束時由於有水腫期,特別是周圍包括腫瘤組織和周圍正常組織都有水腫期,這樣做手術時有一定難度,不利於術後恢復,吻合口瘻,感染等併發症的發生率相對要高。

而4-8周這段時間做手術,水腫消退,手術的腫瘤還得到充分退縮,腫瘤減小,手術難度也降低,利於術後恢復。放療後4-8周時間,這一段時間還可以再做一次化療,這樣做可以進一步使腫瘤縮小。

但是隨著以後的證據發展,可能時間再延長或短,但一般情況下,根據直腸癌方面的經驗,延長的可能性比較多。現在直腸在6-12周左右手術,在手術前1-2周住院要完善檢查,重新評估病變情況,評估手術可能性,通過CT等影像學檢查,為手術的方案制定提供依據。